“先行先試”示範區名不符實
李佳鳴:訂具體政策推橫琴發展
【本報記者楊夏怡北京九日電】澳區全國政協委員李佳鳴的提案指,六年前出台的《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具有前瞻性,至今很多政策仍停留框架層面。為了推進粵澳合作園的發展,使橫琴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先行先試”示範區,建議中央政府盡快釐清各部委與地方政府在制訂橫琴具體政策上的職責,盡快處理提交審批,並提出期限,解決目前的困局。
二○○九年,國務院正式批准實施《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將橫琴島納入珠海經濟特區範圍,把橫琴建設成為“一國兩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中央給予橫琴新區一系列優惠政策,使橫琴新區成為“特區中的特區”。為了加強粵澳合作,促進澳門經濟的適度多元化,二○一一年,廣東省人民政府與澳門特區政府簽署《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在橫琴新區規劃出五平方公里土地作為“粵澳合作產業園”。
橫琴的發展定位為旅遊休閒,文化科研,醫療養生,金融貿易等綜合產業,為澳門的適度多元創造了新的契機。尤其在休閒旅遊方面,不僅結合了澳門現有的旅客優勢,且通過特殊政策,回應國家提倡“治未病”,“養生”,“養老”等概念,把橫琴打造成醫學養生、醫療旅遊的目的地。
李佳鳴指,六年前出台的《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具有前瞻性,橫琴作為“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其核心和亮點在於“制度創新,先行先試”,理當獨樹一幟,然而現狀所示,當初的優惠政策可謂是“雷聲大雨點小”。
欠指引企業難投資
雖說總體規劃中提出橫琴將發展醫學養生、文化創意等新產業,也大力對外宣傳將會有特殊政策,通過“先行先試”引進國際服務專案、先進技術和相關專業優才等,但在實際操作層面上,卻不知如何往前推進。拿醫學養生舉例,不論是在甚麼具體服務可進入橫琴等這類宏觀問題方面,還是在甚麼治療設備、藥物可進入橫琴等細節方面,政府至今都因無具體政策而無法給予明確指引,投資企業更不知該如何推進項目。此外,在項目報建時,也常因為所報產業為新型產業,無相應的建築定性規範,而必須硬套其他建築定性等問題。她以養生項目乃新型產業為例,現無相關建築規範,所以須按酒店或療養院的規範來報建。既然橫琴乃“先行先試”的示範區,為何不真正的嘗試創新而卻要按舊規來運作?這豈不與當初的“先行先試”背道而行?
無訂吸引人才政策
除了上述問題,人力資源配置對粵澳合作專案的發展也是至關重要。橫琴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將橫琴建設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現代服務業人才戰略高地,但卻沒有任何具體政策鼓勵國際人才的招聘和輸入。粵澳合作園區三十三個項目的優勢在於背靠祖國、面向世界的戰略地位,通過澳門的國際管道可引入國際先進服務行業和相關技術,但光靠硬體不夠,還需引入熟悉業務的專業人員同步進入,配合專案的整體發展。因此,制訂有利於國際人才進入橫琴政策刻不容緩。
(相關圖片由本報記者北京數碼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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