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助落實精準扶貧
澳代表認法案嚴謹規範慈善活動
【本報記者岑慧琪北京九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慈善法草案”予全國人大代表大會審議。有澳區全國人大代表認為法案嚴謹,能規範慈善活動,有助落實精準扶貧。
慈善法是社會領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設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慈善法草案分總則、慈善組織、慈善募捐、慈善捐贈、慈善信託、慈善財產、慈善服務、訊息公開、促進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十二章、一百一十二條。
規範捐款用途支出
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說明“慈善法草案”後,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容永恩提到,國家地大人多,發展不平衡,發展慈善法可更好規範慈善事業。形容慈善活動是繼薪金收入、稅收、政府救助工作後的第四次分配,經初步介紹,有關草案規範全面,亦吸納了一審、二審的意見及建議,無論在法律制度、內部管理、財務、對外訊息公開上均較規範,相信法律可推動中國開展慈善事業,同時亦是落實扶貧工作的其一環節。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梁玉華表示,“慈善法草案”已是第三稿,條文規範詳細,較前兩者更加嚴謹,具可執行性。法案集合全民智慧,人大常委會亦進行了相當多的工作。對“十三五”規劃提出的精準扶貧有幫助,期待審議法案。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林笑雲指出,過往國家慈善活動問題多,“慈善法草案”規定慈善組織要取得資格後才能作公開募捐,亦規範捐款的用途、內部支出限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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