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藝良認同兩高報告
最高法院與澳促司法合作
【本報記者岑慧琪北京十四日電】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劉藝良認同“兩高”報告,亦感謝最高人民法院過去對維護澳人在內地的合法權益的協助,倡加強有關司法合作。
讚訂時間解執行難
劉藝良表示,從報告中感到兩院互相呼應推進公正司法,在健全機制、防範冤假錯案方面加大了力度,有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等措施,令冤案防患未然。就最高人民法院在報告中向“執行難”宣戰,提出以兩到三年時間解決問題,劉認為有關時間表相當難得,因判決“執行難”是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贏了官司不一定開心,最重要的是能夠執行判決”。他提到,每次開“兩會”前,都會有一些澳門市民或企業,向他反映在內地遇到的司法不公問題,他會將個案向最高法院轉交,最高法院亦相當重視並轉到地方法院,然而,間或出現判決不一定能執行的問題,甚至有個案已判決五年仍未執行,大家均期待能在兩、三年解決“執行難”。
報告提到切實維護港澳台同胞、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劉藝良對此深有體會,亦藉機感謝最高法院去年的協助。他將一些個案轉交到最高法院後,法院有將之及時轉到廣東省人民法院,通過跟進,地方法院約當事人與地方政府協調,雙方最後達成協議。
另外,亦有一批澳門居民在內地買房遇到“爛尾樓”,房產權得不到保障,經過法院協議,最後亦達成協議,當事人非常滿意。劉藝良同時希望保護華僑在內地投資的合法權益。就最高人民法院去年首次邀請人大代表列席審判委員會會議,他表示認同,建議若日後有機會,也可邀請港澳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列席會議。
認同打擊電信犯罪
至於最高人民檢察院方面,劉藝良指出,報告體現了貼近民生,積極參與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他有感,近年內地電信網絡詐騙猖獗,港澳台也面臨同樣情況,且許多為跨境網絡電信犯罪活動,認為有關專項行動不應間斷,要持續深入打擊,電信部門應和公檢法合作,港澳台亦然,以創設打擊詐騙犯罪機制。
劉藝良提到,“兩高”報告都有談到要加強與港澳的司法互助與交流。現時內地與澳門民商事司法協助已有了一系列具體的制度與安排,在刑事、逃犯移交方面,則還沒有協議,澳門政府非常重視,正推進有關立法工作,希望加強步伐,盡快達成司法互助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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