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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團外旅報名細則及責任條款 《澳門消費》新一期刊載

2016-03-17 00:00

【特訊】消費者委員會消息:消委會透過問卷調查旅行社外遊團的報名細則及責任條款,被調查的九間旅行社在處理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取消旅行團時會為消費者轉換旅行團或退回團費。不過,當中部份旅行社會收取手續費,最高的手續費金額會達到原團費的四成。該會建議在消費者選擇外遊團時應注意旅行社的各類手續費,這次的調查結果已刊登在最新出版的第二六九期《澳門消費》。

消費者出外旅遊選擇參加旅行團頗為普遍,近年由於全球公共衛生或各國政局問題等突發事件,導致旅行社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取消旅行團,為讓消費者掌握更多旅行社在處理有關情況的訊息,消委會抽查了九間有辦理外遊團的旅行社報團細則及責任條款,包括收取報名費及處理退團方式。

就「不可抗力之原因」取消旅行團,調查發現當中有三間旅行社接受消費者轉團或退款的要求,有三間旅行社只會協助消費者轉團,不會退款;有一間旅行社只會為消費者退款,其餘兩間就表示需按報團時的合約條款與視乎航空公司的規定作出安排,調查又同時發現有四間旅行社會向消費者收取由百多元至最高為原團費的四成手續費,其中一間更回覆要視情況而決定手續費的金額。

問卷調查亦了解到旅行社因各種原因自行取消旅行團,旅行社會為消費者安排轉團或作出退款,但屬消費者個人原因退團,大部份旅行社都不會向消費者退回已繳交的團費。同時,在通知不成團安排上,不同旅行社在出發前通知消費者的時間亦有長短差距,有一至七天或五至十四天不等,消委會認為,通知不成團的時間長短差距,會影響消費者原定假期等方面安排。所以,該會建議消費者注意及比較旅行的外遊團報名細則及責任條款。

這次的調查還比較了九間旅行社在外遊團行程等宣傳資料內,提供給消費者的訊息內容及數量,有關這次的調查詳細報告已刊登第二六九期的《澳門消費》。

消委會委託澳門科技大學可持續發展研究所進行「澳門『誠信店』推廣成效跟進調查研究分析」,報告反映二0一五年『誠信店』的知悉率比二0一二年的調查結果仍然呈上升趨勢,新一期《澳門消費》簡介有關報告的主要內容,消費者亦可登入網站查閱較詳盡的摘要版。

第二六九期《澳門消費》其他內容還包括:消委會早前派出代表參加在巴西舉行的第二十屆國際消費者聯會全球會議,以及消委會與民政總署食安中心合作抽查瓶裝飲用水品質的檢測結果。

市民現可於高士德大馬路二十四號A昌興大廈地下公眾接待處,黑沙環新街五十二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M區消委會專區、水坑尾方圓廣場政府資訊中心、文化局屬下各圖書館、八角亭圖書館及澳門文化廣場等地點免費索取第二六九期《澳門消費》,消費者亦可以利用消委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以及該會微信(WeChat)官方帳號瀏覽有關的內容。

消費者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該會熱線八九八八九三一五。

華僑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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