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一市廿三縣暫停土地供應
【本報記者廣州十六日電】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宣佈,對截至去年底、近五年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處置不力的,包括就肇慶、江門等一個地級市和廿三個縣(市、區)暫停一六年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使用或土地供應。
數據顯示,廣東省閒置土地不斷上升,截至去年十月,面積達12,534公頃,已認定為閒置土地尚未處置的面積達1,406.18公頃。其中,珠海、深圳、中山、河源、湛江等市未處置土地面積位居廣東省前列。
省政府去年底在全省處置土地工作會議上指出,對尚未處置完畢的閒置土地將按面積收回或扣減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整改期間暫停該地區用地審批,意味着整改未到位不准“賣地”。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今日宣佈,對一○至一四年近五年供地率未達60%的肇慶市、河源市本級(源城區)、江門市本級(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茂名市本級(茂南區、電白區)、揭陽市本級(榕城區、揭東區)四個市本級,韶關市始興縣、河源市(東源縣、和平縣、龍川縣、紫金縣)、梅州市豐順縣、汕尾市海豐縣,湛江市雷州市、清遠市英德市九個縣(市),除國家重點項目和民生保障項目外,暫停安排(使用)一六年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對超過土地使用合同規定的開工時間一年以上未開工、且未開工建設用地總面積超過一○至一四年近五年年均供地量的潮州市本級(湘橋區、潮安區)等一個市本級,河源市和平縣、汕尾市陸豐市、肇慶市德慶縣、雲浮市羅定市四個縣(市),除國家重點項目和民生保障項目外,暫停新增建設用地供應。
整改結果經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驗收通過後,報經省政府同意恢復安排(使用)一六年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或新增建設用地供應。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