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三月十五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高速交警在江珠高速珠海站例行對過往貨車進行檢查。檢查到一輛車牌號為粵A開頭的重型廂式貨車時,交警打開車廂後門,發現車廂內擺放著五十桶羥基丙烯酸樹脂。據悉,羥基丙烯酸樹脂是易燃液體,屬於三類危險化學品。運輸此類物品,必須使用專業的危化品運輸車,而且車上除了司機,還得配備押運員。一旦發生意外,兩人配合才能應對火災。但該司機不僅使用普通貨車運送危化品,也沒有配備押運員。事後,經過磅檢測,交警發現該車竟然還超載超過百分之五十。這輛普通貨車無疑成了一顆高速公路上的「定時炸彈」,所幸被交警及時發現。對此,司機李某稱這批化學品屬於清遠某化工有限公司。三月十五日上午,李某駕駛貨車運送這批化學品從清遠前往南水,不料行駛至珠海站時被交警攔下。警方表示,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超過運輸車輛的核定載品質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通過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不配備押運人員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據此,高速公路交警大隊將對李某開出六萬元的天價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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