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昨日出版的特區政府公報公佈行政命令,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基本電視頻道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有關基本電視頻道接收的支援服務批給公證合同的補充合同的公證合同。
另外,該期特區公報亦印發了2016年3月14日第11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公佈了第7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1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四)項及(十)項。其中,在人才發展委員會的成員組成方面,將「兩名行政長官辦公室代表」和「在相關領域公認傑出的人士及專業人士,但人數不多於24人」,分別修改為「一名行政長官辦公室代表」和「在相關領域公認傑出的人士及專業人士,但人數不多於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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