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抨工程延誤應罰不罰
對於公共工程延誤問題,政府解釋是管理鬆懈、官場沒有罰款文化之過,並稱按現行的罰款方式較“違約金”罰得更重更具阻嚇力,成功說服多名議員對引入“違約金”不再堅持。但議員質疑為何過去有法例而不罰款,是否存在“應罰不罰、有法不依”情況,要求政府未來重點改善。
上任司長冇執法?
聽畢政府解釋,區錦新坦言對“違約金”沒有好強的立場,祇要避免公共工程再現超時超支的辦法就會支持,並倡政府提供現行罰款及違約金的優劣點資料以作比較。認為公共工程長期超支的關鍵問題因政府有法不依,“政府不斷強調依法施政,為何沒有罰款文化就不去罰款?是否存在應罰不罰、有法不依?”並稱,七四/九九/M號法令由一九九九年實施至今,十五年都沒有抓緊,第十六年司長上任才抓緊,認為是人的問題,不是法律問題。但沒有理由期望羅司長做,所以未來的關鍵在於,如何確保政府依照七四/九九/M號法令依法施政,需要各方共同監督政府作出改善。
關翠杏表示,公共工程長期出現超時超支問題,是否法律工具不足,無人知亦無人解釋,連審計署都提出問題。透過昨日的辯論才清楚,並非現行法律不夠阻嚇力,而是缺乏有效執法,更是官場文化及陋習問題。“有法律而不罰款係咩問題?政府有法不依,所有法律都冇用。”強調必須維護法律尊嚴,法律若無效果就要引入新制度。再者,“澳門沒有罰款文化,又唔係喎,有啲又罰到死,為何現時工務部門對違法商人無罰款文化呢?”社會不清楚中間發生甚麼問題,但希望在司長領導下,建立一套透明機制。
問責疏忽失職官員
若現行法律較違約金罰得更重,但必須真正落實違者必究的制度,對有疏忽失職的官員應該問責,才能慢慢建立起居民對政府的信任。她認為,整個政府由行政長官至高官都應該審視,整個政府出現甚麼問題,令到以後不再出現令公衆厭惡的超時超支問題。若能解決超時超支問題,對於是否引入違約金則不會再堅持。
副主席林香生表示,大家都疑惑點解以前不抓緊,坦言是“無答案有問題”,久而久之失去居民信任。如果有法律但又無執行,最終祇會變成“冇牙老虎”。不論現行罰款或違約金方式,均是為了避免公共工程出現超支延誤問題。希望政府做好工程立項及執行率,減少公共工程再現超時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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