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孩子當休矣
近日曝出新加坡一位三十三歲母親虐待四歲兒子致其死亡的悲劇,該名母親最終被送上法庭。被告人名叫諾萊達,事發當日中午諾萊達接兒子阿里爾放學回家,遂要求他用英語和馬來語唸數字十一至十八,男童無法用馬來語唸出。下午四時三十分,阿里爾午睡醒來,諾萊達繼續讓他唸數字,因仍舊唸不好而被母親推倒在地,頭部撞傷。下午六時許,被告準備出門接大女兒時,男童再次唸錯數字,被告於是掐住兒子的頸部,直至發現其呼吸困難才鬆手。阿里爾跌地後已昏迷不醒,被送往醫院後在治療部留醫四天後不治離世。驗屍報告指,因鈍物重創致男童顱內壓力升高,腦部腫脹死亡。
據悉,被告有長期體罰打罵兒子的劣績。阿里爾兩歲時,曾因學不會英文字母及不肯讀書,招母親踩肋骨。案發前兩天,阿里爾因不會唸數字及在地板上大便而遭母親踩腹部。法庭以多項虐待罪名控告諾萊達,每一項罪名可被判入獄最長十年。
有理由相信,這位母親並無意害死親生兒子,或許從兒子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經開始望子成龍,於是對年僅兩歲的孩子不肯唸書感到忍無可忍。諾萊達的精神狀況是否正常,仍待法庭認定,但她對兒子長期抱以過高期望,並將期望轉化為對孩子的嚴苛要求,已呈病態心理。值得警惕的是,諾萊達的病態並非個案,在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亞洲國家,習慣將體罰乃至虐待孩子視為一種正常的管教。二〇一五年,聯合國一項研究指,虐待兒童每年給亞太地區國家造成的經濟損失達兩千億美元,虐待兒童造成的經濟社會影響包括加重醫療系統的負擔,導致殘疾和死亡,以及推高暴力犯罪水平等。要想扭轉這一嚴峻現狀,根本上還是改變教育觀念,關注子女的健康成長而非一味期盼其“功成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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