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會討論多時的《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修訂草案已完成,爭取四月進入立法程序。草案重點在罰款的基礎上,引入累犯停牌罰則,犯滿八次就停牌,最初只停一週,及後再犯滿是一個月,最長停三個月。交通諮詢委員會對此未有統一意見,有指罰則過輕,但也有認合適、甚或過重。
交通諮詢委員會政策規劃及管理建設、公共交通及社區關係兩專責小組昨開今年度第三次工作會議近三小時,重點討論交通局介紹《的士規章》修訂內容。
公共交通及社區關係專責小組召集人郭敬文會後總結說,據局方介紹,是次修法主要涉發牌制度、司機與車主的責任方面的調整,將加重罰則,冀藉此優化的士服務質量,讓營運環境得以改善。
逢八再罰
在加重罰則上,方案建議若的士司機違規滿八次,就會停止其許可駕駛的士的專業工作證一個星期,再滿八次,則停牌一個月,第三個「八次」,停牌時間加至三個月,之後再滿八次也是停三個月,不會再加。
停牌的士繼續營運則『釘牌』
而集體營運的士的公司也會有類似規定,旗下的士累計達三成違規,也是停牌一個星期,下次是一個月,再下次是三個月。若停牌期間涉及的士繼續營運,則可釘牌處理。
委員意見還未統一
對於罰則是否收貨,郭敬文稱,委員會內未有統一意見,有委員認為合適,有的認為過輕,也有認為過重。有委員對責任延伸至車主有保留,也有希望未來處罰執法時能公平公正,不要讓佔大部份的良好司機受影響。
加強監管引入被動式放蛇及自願錄音
修法也加強監管、釐清執行措施,包括引入「被動式放蛇」、自願錄音、即時票控、明確警方執法等。郭敬文稱,「被動式放蛇」將由受過專業培訓的便衣警員來執行。
至於為何是自願而非全面強制錄音,郭敬文坦言不知原因,而他個人認同先行自願,透過鼓勵措施吸引業界參與,之後視乎社會大眾認同和接受程度,再循序漸進來考慮是否全面推行。
交諮會副主席、交通局局長林衍新則在會議結束後溜走,沒接受傳媒訪問。郭坦言,由於法案重點涉及條文非常之多,他也只能大致表述會上所理解到的內容,詳細應由交通局交代說明。
增N6往來澳大與氹仔市區
會議另兩項議程為介紹媽閣至林茂塘公交專道籌備情況,以及重整氹仔夜間巴士路線。前者已基本準備就緒,局方與相關利益持份者溝通好,預期五月試行。後者包括調整N5線以駛入氹仔市區,新增N6線往來橫琴澳大校區與氹仔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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