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市今起離境退稅
【香港中通社深圳三十一日電】今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正式發佈信息,同意深圳市、青島市、江蘇省、陝西省及雲南省,自二○一六年四月一日起按照公告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涉及深青蘇陝滇
根據國務院《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文件精神,在總結評估海南省先行試點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實施效果的基礎上,國家決定將離境退稅政策推廣到全國符合條件的地區,包括深圳、青島市、江蘇省、陝西省及雲南省。
實施離境退稅政策是中國國家稅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五省市成為中國實施離境退稅政策的城市後,將進一步優化完善有利旅遊業健康發展的稅收制度環境。
港澳台居民受惠
內地傳媒報道,今次政策的受惠對象包括港澳台居民,以及在內地連續居住不超過一百八十三天的外國人。祇要在同一間退稅商店,一日內購物達到五百元人民幣,離境時就可在機場及口岸等退稅點,辦理退還百分之十一的增值稅。據悉,退稅政策在去年公佈後,北京、上海、天津、福建等省市已率先實行。
據了解,深圳市首批離境退稅口岸、退稅代理機構、退稅定點商店已經確定。具備實施離境退稅政策條件的首批離境口岸為深圳寶安國際機場;深圳市辦理離境退稅的退稅代理機構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退稅代理機構已入駐深圳寶安國際機場海關指定區域內;深圳市符合條件的首批懸掛退稅商店標識的退稅定點商店共六十九家,主要分佈在該市中心商業街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