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局續監管巡查保資源合理運用
政府首季收回六十社屋
【本報消息】房屋局訊:今年首季共有約六十個社會房屋租戶主動退回單位或被房屋局解除租約,原因包括戶主死亡、不以社屋為永久居所、租金過高、回鄉養老或入住老人院等。房屋局將收回單位翻新後再分配。
房屋局持續到各社屋巡查監管居住狀況,確保公屋資源合理運用。除家訪巡查,並持續透過與管理公司的溝通及電子記錄資料等,監察社屋租戶的居住狀況;調查跟進轉介、舉報社屋租戶的違規個案、信件反映個案及社屋特殊個案等。
今年首季共有約六十個社會房屋租戶主動退租或被房屋局解除租約,包括廿三宗為戶主死亡而撤銷租約、十一宗為不以社屋為永久居所,部分需要展開法律程序收回單位、七宗為租金過高而主動退租、六宗為回鄉養老或入住老人院而主動退租,其他還有收入超出法定限額、讓非租賃合同人士居住、搬往家人同住等。
為確保公屋資源合理運用,房屋局將持續到各社屋項目巡查監管居住狀況,並呼籲社屋住戶遵守法例規定的責任與義務,維持良好的居住環境。發現違規情況者可向房屋局舉報,局方必定跟進及處罰違規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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