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序發展 協調利益
特區應先啟動海洋立法
國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院士金翔龍表示,中央明確澳門水域管理權,當前應該先進行海洋立法工作,倘不立法會產生很多問題,因為所有事情都是法治化。現在海域使用後,各方都希望可以使用,彼此間會形成爭奪,故要以法律規範化。
金翔龍表示,澳門面臨經濟轉型機遇,過去經濟較單一,制約未來發展。現時中央明確澳門水域後,給予澳門未來發展提供非常重要機遇。從澳門目前明確習慣水域後,可促進海洋經濟發展。澳門正致力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化,才可達到可持續發展,有了一片海域後,可以更多元化發展海洋經濟,使澳門經濟更加繁榮穩定。
編製海洋公共策劃
這片海域如何管理和使用成為關鍵內容,建議特區政府應該立即啟動海洋立法,編製海洋規劃,規範澳門區域用海行為,使得用海能有序發展,協調各方利益,對澳門會有好處。
立法主要為了編製海洋公共策劃,就是為了規劃哪個海域用作甚麼用途,如何協調不同關係,將是最核心部分。澳門的經濟發展範圍更廣,不僅是海洋經濟,還包括其他經濟在內。
再者,不同產業有不同打算,都應該通過法律規劃化。長遠和近期之間的關係,發展產業和保護海洋生態文明之間都會存在衝突,要協調起來需要立法規範。
“十三五”規劃對澳門有特別規定,應該按綱要規定,推動澳門多元化可持續發展。中央定位澳門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及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服務平台,是很重要內容。澳門在歷史積累下,與葡語系國家建立了很好的合作商業平台,也是非常重要的優勢。
推動海洋旅業交通
澳門的海洋產業發展才剛開始,站在澳門角度,先作好海洋策劃,可適當推動海洋旅遊。畢竟澳門地方細,要擴大優勢,應該聯合粵港澳三地,促進大珠江三角洲區域良好合作,組成的力量相信是世界上少有。
澳門如果要發展海洋經濟和海洋旅遊,發展基建相當重要,港口、碼頭、機場都很重要,需要投入一定力量。根據澳門的發展規劃,加上海洋規劃編製,可以把某些海域作爲交通運輸樞紐,都是澳門可以做到的。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