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研討一帶一路建設法律澳代表與會
澳具條件成仲裁中心
【本報消息】法務局訊:由中國法學會、香港法律論壇、澳門法務局共同主辦,第八屆“兩岸四地法律研討會”於上月廿五及廿六日在浙江省寧波市舉行,研討會主題為“共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法律問題研討”,約一百八十名內地及港澳台法律專家、學者出席。
研討會開幕式於二十五日早上在寧波市舉行,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張鳴起,寧波市委副書記余紅藝,全國政協社法委副主任、香港法律論壇發起人廖長城,香港中聯辦法律部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長王振民,澳門特區法務局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長羅靜萍,法制研究及立法統籌廳代廳長張涵,澳門律師公會秘書長石立炘,台灣律師公會聯合會理事長吳光陸等出席了開幕式。
張鳴起在致詞表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戰略的實施離不開法律服務,兩岸四地法律服務業在這方面可以大有作為,希望能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律師界合作,攜手打造穩定透明、公平公正的“一帶一路”投資環境。
建設公平投資環境
羅靜萍致詞時稱,澳門憑藉與葡語系國家聯繫的優勢,可作為中國與葡語系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此外,澳門特區可把握中央人民政府明確了八十五平方公里習慣水域管理範圍的契機,加強發展海洋經濟,也作為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一個重要切入點。
研討會共四個分議題,包括“一帶一路”建設中兩岸四地法律服務優勢及合作問題研究、“一帶一路”建設中能源環境法律問題研究、“一帶一路”建設中智慧財產權法律問題研究和“一帶一路”建設中仲裁與調解研究及兩岸四地法律合作機制建設研究。代表澳門出席發言的專家、學者包括澳門律師公會秘書長石立炘、澳門大學副教授涂廣建、高級導師梁靜姮及澳門科技大學副教授趙琳琳。
會中,本澳學者十分關注仲裁的議題,石立炘以“澳門仲裁制度及前瞻”為題在會上發言,認為澳門可憑着與葡語系國家良好的關係為優勢,參與國家“一帶一路”的戰略建設。澳門的律師更掌握中、葡及多種西歐語言,所以澳門具備良好的條件打造為中、葡語系國家及葡語系國家與其他歐亞國家解決商貿爭議的仲裁中心。
趙琳琳以“‘一帶一路’建設中的澳門調解與仲裁”為題,指澳門歷史上曾經是中國古代海上絲綢之路的樞紐,回歸祖國以後,澳門在兩岸四地中仍獨具特色,實行“一國兩制”,又是自由港,而且是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的重要平台,澳門有條件成為大中華區的調解與仲裁地點。
比較商標法律制度
涂廣建表示,過去十多年間,以澳門基本法、香港基本法、海峽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為基礎,兩岸四地在送達、取證、民商事判決與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等領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面向未來,隨着“一帶一路”的構建,區際私法的協作應當有所作為,而且大有可為。
梁靜姮的題目是“一帶一路”下商標合作機制。分析了當前法律規則中,中國內地與澳門的商標法律制度各自的優勢與劣勢,最後總結出將來可如何嘗試協調管理與合作互補來達到共贏的目標。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