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公屋門檻保資源到位
港澳兩地樓市吹淡風,但居民對政府房屋反應卻截然不同。香港市建局日前推出新居屋提早揀樓,居民反應冷淡,獲安排揀樓的六十八名申請人,僅十九宗成交。首天就有七成二買家放棄買樓,更有申請人揀樓後不滿折扣率僅八成六而“臨陣棄買”,拒簽臨時買賣合約,銷售情況差強人意。有份參與選樓的人士反映,揀樓後才知道政府折扣率由原來的八折降至八六折,認為一成四折讓太少,憂慮樓市轉淡,故即場放棄購買。
反觀澳門,近年每逢推出經屋都超額認購,不少居民對申請經屋心態如同“中六合彩”,何以兩地落差如此大?無他,皆因香港居屋價格等同市價約八成,最近推出的樓盤更等同市價八成六,政府祇補貼一成四。面對跌市,置業者自然要“計過度過”,擔心一旦樓市持續下行,樓價繼續下跌,分分鐘成為負資產。
澳門經屋單位祇是市價一兩成,成交金額祇需數十萬至百多萬元,如此吸引的經屋價格,放在私人市場連車位都未必買到。如此大的誘因,自然吸引大批居民申請。雖然政府庫房充裕,民生方面應多作貢獻,但土地資源有限應善用,何況公共資源亦不應與民資爭奪市場。以近年上樓的經屋為例,雖然不少屬“舊人舊制”,這批居民已等了十年,但不少人祇視經屋為周末度假居所,又或抱着“唔好執輸”心態。面對“有屋冇人住,有人冇屋住”,政府監管應加大力度。
房屋局早前公佈一五年巡查一千○五個社屋單位,發現一百一十七宗涉嫌違規個案,其中七十七宗存在租戶涉嫌不以社屋為永久居所或讓非合同人士在社屋單位居住,當中四十宗經說明違規情況後,已自行退回社屋單位,另卅七宗則需開展法律程序收回單位。相信被發現的個案僅屬冰山一角,將來經屋修法上亦應引入罰則,浪費資源者亦應被收回經屋。
當前本澳經濟處深度調整期,調整政府對經屋的補貼比例,相信非恰當時機。然而,政府應加快完善公共房屋制度,如提出多年的針對性降低社屋准入門檻,讓部分尚未有能力置業的年輕夫婦透過入住社屋過渡至購買私樓,此舉既可助居民解決居住問題,又減少對公共資源的依賴。畢竟祇是過渡扶助,並非讓居民平價買樓。社屋降低門檻的同時,經屋計分標準亦應適時修訂。現時經屋政策可覆蓋大部分就業居民,連公務員都符合資格。長遠應確保資源用得恰到好處,加強監管和完善。
春 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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