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細則性審議修改對外貿易法法案,政府提交新法案文本。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原文本建議廢止可上訴的條文,立法會顧問認為取消整條條文可能會造成混亂和無處上訴的情況,政府提交的新文本維持現行可向行政法院提出司法上訴,委員會表示同意。鄭志強表示,修改外貿法可進一步完善實施 2005年已在澳門生效的 ATA公約,有利於會展業發展和貨物進出口活動,以及建立轉運准照的制度。鄭志強又表示,委員會已完成審議修改外貿法法案,簽署意見書後就會提交到立法會大會表決。 (謝娜娜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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