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菲南海仲裁案》出版
闡明中方不接受不參與仲裁正當性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社、中央社海口七日電:記者七日獲悉,由亞洲、歐洲和北美地區多位知名學者所撰寫的《中菲南海仲裁案》一書,近日由英國Routledge出版社出版,該書向國際社會傳遞中國“不接受、不參與”有關南海仲裁案的法理正當性。
中外學者共同撰寫
本書由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吳士存和英國中央蘭開夏大學法學教授鄒克淵共同主編,收錄的文章旨在論述涉及南海仲裁案的相關問題。本書內容涉及以下五個方面:南海爭端的起源和發展,仲裁案的管轄權和可受理性問題,國際仲裁與爭端解決的關係,本案涉及的法律問題(如U形線、岩礁和低潮高地的法律地位),以及仲裁案對於地區海上安全的影響。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菲律賓共和國外交部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菲律賓大使館稱,菲律賓依據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二百八十七條和附件七的規定,就中菲有關南海“海洋管轄權”的爭端遞交仲裁聲明,提起強制仲裁。中國政府多次鄭重聲明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提起的仲裁。中方這一立場使得某些程序規則的適用具有了可能性。根據《公約》附件七第九條的規定,如爭端一方缺席或不對案件進行辯護,應不妨礙程序的進行,仲裁法庭在作出裁決前,必須不但查明對該爭端確有管轄權,而且查明所提要求在事實上和法律上均確有根據。在此階段,仲裁法庭必須充分考慮到中方立場。
助釐清國際法問題
《中菲南海仲裁案》的出版,有助於釐清與南海仲裁案相關的諸多國際法問題,也為秉持客觀公正立場的各國學者搭建了寶貴的學術平台,向國際社會傳遞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仲裁的法理正當性。
美國國務院亞太助卿羅素早前就即將出爐的南海仲裁案結果提出了三點看法;他首先呼籲中國接受仲裁結果,稱即使中國聲明拒絕仲裁,國際法院作出的仲裁結果對中國與菲律賓在內都具“約束力”;其次,仲裁結果將大為縮小爭議水域的範圍,不只是對中、菲,“預計其他聲索方間的爭議範圍也會減小”;最後,希望中方將仲裁結果視為減少緊張局勢的轉捩點。
中國在南海最早發現、命名南沙群島,最早並持續對南沙群島行使主權管轄。對此中國有充分的歷史以及法理依據,國際社會也長期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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