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等如何計算(中)
上周介紹,在我們的親屬中,有血緣關係的分為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前者指兩人中一人為另一人的後裔(如自己和父母、子女);後者則指兩人中一人並非另一人的後裔,但有着共同祖先,且出於同源的血親(如自己和兄弟姊妹、叔伯姨舅)。親屬間的親疏遠近,須透過計算“親等”來確定,親等數越小,關係越近;親等數越大,關係越遠。
直系血親的親等計算
直系血親的親等計算,是從自己往上或往下數,以一世代為一親等,世代數之和。例如:計算自己和曾祖父間的親等數,首先從自己上數至父親為一世代,由父親上數至祖父為一世代,再由祖父上數至曾祖父為一世代,共三個世代,即三親等,故曾祖父是自己的三親等直系血親。
以此類推,從自己往上數,父母為一親等直系血親,祖父母、外祖父母為二親等直系血親。從自己往下數,子女為一親等直系血親,孫子女、外孫子女為二親等直系血親。
旁系血親的親等計算
旁系血親的親等計算,是先找出自己和要計算的血親之間最近的同源血親,繼而從自己往上數至該同源血親,再由該同源血親下數至要計算的血親,同樣以一世代為一親等,世代數之和。例如:計算自己和兄弟姐妹間的親等數,先找出最近的同源血親,即父母,接着由自己往上數至父母為一世代,再由父母下數至兄弟姐妹為一世代,世代數相加共二世代,即二親等,故兄弟姐妹是自己的二親等旁系血親。計算與叔伯間的親等數,先找出最近的同源血親,即祖父母,接着由自己往上數至祖父母為二世代,再由祖父母下數至叔伯為一世代,世代數相加共三世代,即三親等,故叔伯是自己的三親等旁系血親。以此類推,由叔伯再下數至其子女(堂兄弟姐妹)時,由於再多一世代,即加一親等,故堂兄弟姐妹是自己的四親等旁系血親。
同理,表兄弟姊妹、叔公和舅公也是自己的四親等旁系血親;姨舅、姪兒和外甥,則是三親等旁系血親。
至於親屬間會產生何種法律效果,下周繼續介紹。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民法典》第1463至1466條。(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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