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澳現時約有六千多台的升降機,隨著城市的急速發展,數目必將持續增加。升降機及扶手電梯的意外時有發生,不少電梯已使用十多二十年,機件老化,缺乏足夠的維修保養,造成安全隱患。本澳對於電梯監管的法律僅有《電力升降機的安全規章》,以規管升降機的設計及製造。二零一三年又實施《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透過建立公司的登記及申報制度,規範行業操作,內容包括推出行業標準,促進良性競爭;設立維修公司登記及申報制度;設立資料庫系統;要求公示張貼年度安全運行證明書;抽檢維修公司的檢測質量等。該指引已推行三年,實有必要進行成效檢討。
當局曾表示,第二期「升降機資料庫」已完成判標及設計中,爭取二零一五年內完成和投入使用。但是,至今兩年多仍未正式開通。工務局網站中的「升降機類登記公司資料」也沒有及時更新。究竟當中存在甚麼問題,當局有必要向公眾交待。
為此,議員陳虹提出以下質詢:
一、由於《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屬非強制性,主要靠業界自律,故至今仍有部分電梯未依指引登記及維修保養。當局對此會否進行檢討,並加入違規罰則,以對負責保養及維修的公司作出監管?
二、第二期「升降機資料庫」工作進展如何?有沒有時間表?
三、本澳升降機維修人員質素參差,人資短缺,當局在維修人員培訓及吸引新人入行上有甚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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