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執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法案主要涉及經濟局、民政總署及海關共三個部門的分工。他又認同若政府完成處罰,物品撥歸財政局後,可放到網頁上讓大家掌握相關資訊,增加透明度。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引介法案時表示,法案主要涉及經濟局、民政總署及海關共三個部門的分工。梁維特指出,去年透過經濟局簽發的瀕危動植物物種證書有七千三百二十九份,年申請量三十張或以上的企業有二十五家。他認同若政府完成處罰,物品撥歸財政局後,放到財政局網頁上讓大家掌握相關資訊,以加大透明度。
至於扣押瀕危野生動植物的處理程序,經濟局局長戴建業表示,政府經行政程序處罰後,按照公約和法律規定,物品會充公移交財政局,按照公約要求,特區政府不可拍賣有關物品,只可供政府或民間機構作科研和教育用途。
政府制訂《〈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法案,希望本澳的瀕危物種管理制度更接近現時的國際標準。法案規定,瀕危物種標本進出口必須取得准照及證明書,走私瀕危物種的最高罰款提升至五十萬元,藉此加強阻嚇作用。
瀕危物種執行法案
獲立會一般性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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