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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局:修訂的士規章曾參考其他地方制度

2016-04-23 05:40
  【本報訊】法務局指出,草擬的士規章修訂案時已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制度,作為政策取向的輔助資料。
  電台聽眾質疑珠海的士司機違規會導致車主牌照中止的說法。法務局在澳門電台時事節目 《澳門講場》以書面說明,指出珠海現行的出租車條例具體規定,的士公司有義務監督司機遵守交通安全和的士行業服務規範,若的士公司連續 2年被評為不合格,將被撤銷經營許可證。新加坡亦規定的士經營執照持有人要確保司機守法,若司機違規,除司機被罰外,的士經營執照會被中止最長 3個月甚至被註銷。
  法務局表示,修法工作小組會繼續聽取市民和業界意見,在社會認同的方向上完善草案,盡快提交立法會。
  有的士車主認為,珠海的規定是面向的士公司,並非個人車主,連坐處罰對車主不公平,因車主不知情,也沒因司機違規得益。

新華澳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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