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殺人魔鄭捷死刑定讞
【本報訊】據中央社台北二十二日消息:鄭捷犯下台北捷運殺人案,造成四死二十二傷。一、二審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今天開庭駁回上訴,判處鄭捷死刑定讞。鄭捷是兩年來首名被判死刑定讞者,成為第四十三名待槍決的死刑犯。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鄭捷於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在台北捷運板南線龍山寺到江子翠站間持刀殺人,造成四死二十二傷。
“最高法院”指出,鄭捷是犯案當場被捕,罪證明確;且他行兇時沒有心神缺陷或精神喪失。他所犯下的罪行重大,屬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規定的最嚴重之罪,判死符合比例原則。
“最高法院”表示,台灣仍保有死刑,贊成死刑或廢除死刑屬於言論自由,在全台社會達成共識廢除死刑之前,法院應依法審判,不得迴避判處死刑。
鄭捷殺害解青雲、張正翰、李翠雲和潘碧珠,經新北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判處四個死刑,“最高法院”今天維持原判,判決四個死刑定讞。
家屬:殺人要償命
死者潘碧珠的丈夫邱木森到場聆判,他表示,非常感謝法官能夠維持原判,想必受害者一定也會感到欣慰,也希望政府能夠汲取這些不幸事件的教訓而有所作為,例如能夠加重其刑等,遏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他也說,返家第一件事,就是在老婆遺照面前向她說:“妳的不幸司法已替妳爭取到公平審判。”
邱木森話鋒一轉,他批評,案發後鄭捷、鄭捷家屬迄今仍未道歉,加上鄭捷開庭時也一心求死,所以他相信司法仍有正義。
被害死者張正翰父親表示,獲悉鄭捷被判死刑定讞,與妻子前往家族的宗祠上香告慰兒子。他指出,鄭捷早就該判死刑定讞,這是還被害者家屬公道,殺人本來就要償命;現今接連發生隨機殺人案件,若鄭捷早日伏法,一定會有遏阻作用,可以導正“殺人又不會判死”的錯誤認知。
鄭捷委任律師等人未到場,律師梁家贏接受媒體電訪表示遺憾,收到判決後會研究有無提起再審、非常上訴或釋憲的空間,律師團會再找時間告知鄭捷宣判結果。
梁家贏表示,仍認為精神鑑定有瑕疵,且鄭捷有格雷夫斯病,但法官沒有詳查深入了解鄭捷的犯罪動機。他目前沒聯絡到鄭捷父母,如果對方要聯絡,律師也樂意接觸。至於民事賠償部分,“後來我們沒有協助”。
尚未討論何時執行
《蘋果日報》“獨家報道”,指稱“法務部”今天在鄭捷遭死刑定讞後,下午開會討論何時執行。對此,台灣“法務部長”羅瑩雪受訪說,“搞錯了吧”,“法務部”開會是討論肯尼亞案跨境追贓,順道有提到“最高法院”早上判處鄭捷死刑一事。但沒有討論何時執行,目前不可能討論鄭捷執行死刑,“卷都還沒收到,怎麼討論?”
北捷殺人案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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