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葡合作發展基金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正式成立,基金是由國家開發銀行和澳門工商業發展基金共同發起,目的是以資本作紐帶,支援中國包括澳門企業與葡語國家企業開展投資合作,總規模十億美元(下同),首期一點二五億,當中澳門工商業發展基金已出資五千萬,餘下的八點七五億中澳門佔三點五億,據經濟財政司梁維特司長透露,該款項亦已準備就緒。
中葡合作發展基金的資本已經到位,而本澳既為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服務平台,就更需要做好全面的配套服務,以推動內地和本澳的企業走出去,及開拓與葡語國家的投資業務。然而審視本澳現時情況,不但未能將優勢整合並加以發揮,也出現企業對中葡巿場的認知程度不足的情況,使在現實實踐中未有顯著的影響,始終未能形成產業集聚的效果,沒有充分發揮出中葡基金、中葡平台的作用。在建設中葡平台的原則和大方向之下,特區政府卻未有明確的產業扶持政策,缺乏細則措施的落實,對於本澳企業發展難以有實際的助益。
此外,現時中葡合作發展基金的總部設於北京,這可能是基於國家開發銀行的總部亦同樣在北京,方便管理,但其實特區政府應該爭取將中葡合作發展基金的總部或總辦事處落戶澳門,直接帶動澳門金融業發展,讓本澳的銀行、金融、財務業專業人員多一個發展平台,而由該基金所牽引來澳的多邊會議、商務旅客等,亦對促進本澳多元經濟效益有正面作用。最重要是基金落戶澳門,將進一步突顯出澳門作為中葡平台的重要地位。
因此,議員陳美儀提出如下質詢:
一、特區政府是否可以爭取將總部設於本澳,以更有效地發揮作用,協助本地企業提升實力?
二、二零一六年二月梁維特表示,「當全部資金到位後,下一步更重要,就是特區政府與國家開發銀行努力推動基金落實,包括如何有利澳門企業參與葡語系國家的投資」,請問行政當局在「有利澳門企業參與葡語系國家的投資」方面未來有何考慮?如何帶動金融機構、中小企業參與到中葡合作發展?
三、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國務院副總理汪洋提出,中央政府期望、支持澳門建設「葡語國家中小企業商貿服務中心、商品集散中心和中葡經貿合作會展中心」,行政當局圍繞建立此三個中心,結合現時的產業發展,未來有何具體措施?中葡合作發展基金旨在促進商業投資發展經濟,引導成員國的企業間之直接投資,在此,現時基金通過澳門進行的經濟成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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