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遊行促動保法出台
認為不應劃一規定狗隻戴口罩
【本報消息】台、港、澳三地昨同日有團體發起保護動物的遊行。在本澳,遊行由保護遺棄動物協會發起,並向立法會遞交請願信,促請政府及立法會盡快出台“動物保護法”,以刑責處罰虐待動物行為,並規管地盤狗隻。同時,協會不認同法案文本提出廿三公斤以上的狗隻須戴口罩,認為只需規定具攻擊及有前科的狗隻佩戴。
台港澳同日遊行
保護遺棄動物協會發起“台、港、澳三地動保大遊行”昨日下午二時半於塔石廣場集合,期間不斷有參加人士帶同寵物到場。協會主席蔡詠子受訪時表示,台灣、香港、澳門三地昨日都有保護動物的遊行舉行,冀收緊虐待動物的法例。澳門至今連法律都未出台,虐待動物行為經常出現,故希望透過遊行,促請政府及立法會盡快出台“動物保護法”。協會估計遊行人士超過一千人。
協會要求“動物保護法”草案必須維持刑事處罰,執法必須由治安警負責。堅持強制地盤犬隻進行絕育手術及監管。反對廿三公斤以上狗隻於公衆場所強制戴口罩。並希望法案能在今年完成並正式立法。
刑事處罰增阻嚇
遊行隊伍約在下午三時四十五分出發,途經水坑尾街、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南灣湖景大馬路等,約下午四時五十分陸續抵達立法會前地,並派出代表到立法會遞交請願信。請願訴求得到一千一百多人簽名聯署。反對廿三公斤以上狗隻於公衆場合需強制戴口罩的網上聯署,得到四千六百多名網民響應。
治安警察局表示,遊行隊伍高峰時約九百人,警方派出約一百二十名警員維持秩序。遊行人士在警員協助和指引下和平有序行進及表達訴求。總結整個遊行集會活動秩序良好,過程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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