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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學界:詐騙嫌犯遣返大陸 符合情理法及兩岸共識

2016-05-03 08:30

【新華社台北5月1日電】4月30日,馬來西亞將涉嫌電信詐騙的65名大陸嫌疑人和32名台灣嫌疑人遣返中國大陸。大陸公安機關通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渠道,將有關情況通報臺方,並邀請臺方派員共同偵辦。台灣有關學者1日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一處理方式合情、合理、合法,也符合兩岸有關方面協商達成的共識,有利於維護兩岸民眾福祉。
台灣“中國文化大學”教授龐建國認為,無論情、理、法,這一處理方式都沒有問題。一是案件受害人幾乎均為大陸民眾,二是以台灣目前的相關規定,處理相關台灣嫌疑人恐只能輕判。相信台灣主流輿論和多數民眾能夠體會到,如果要讓詐騙犯罪嫌疑人得到應有的適當懲罰,反而是大陸方面對此類案件能夠進行符合公平正義的處理,更能照顧到民眾的福祉。
台灣淡江大學教授王昆義告訴記者,他本人就曾遭詐騙9萬元新台幣,報案後,警方告知可以備案,但破案和追回損失的希望渺茫,因為小額詐騙實在太多了。
他說,不少台灣民眾也曾遭受詐騙,對此類犯罪深惡痛絕。台灣關於詐騙犯罪的規定過鬆,而大陸的法律在懲治此類犯罪方面更有力,相信台灣多數民眾能夠認可。
台灣“中國文化大學”助理教授石佳音說,4月15日有20名台灣詐騙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回臺,但隨即被釋放,引發島內輿論一片撻伐。雖然此後18人被羈押、2人被限制出境,但恐怕還是不會受到應有的懲罰。詐騙犯罪侵害的對象既有大陸民眾,也有台灣民眾,“大陸的做法是為兩岸人民除害”,對兩岸人民的福祉有利。
龐建國表示,4月21日兩岸有關方面針對近期相關案件在北京進行了協商,溝通更加有效、順暢,有了一定的經驗和基礎,應該按照這個方式保持聯繫,共同處理好案件。
王昆義也認為,此次台灣犯罪嫌疑人由馬來西亞遣返中國大陸,沒有違反4月21日兩岸有關方面協商達成的共識。
石佳音同樣表示,大陸有關方面完全有權查辦兩岸詐騙犯罪嫌疑人,沒有違反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相關協議的精神。
龐建國受訪時也批評島內一些政治人物一再借此類案件煽動民粹,挑撥兩岸關係。他認為,他們自然不會從受害人的角度、從社會公平的角度去看問題,一定還是“政治挂帥”。
“任何有良知的政治人物都應以蒼生為念,好好思考如何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而不是搬弄是非,製造紛亂。”龐建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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