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本澳文化獨特優勢
石立炘倡建中葡語仲裁中心
【本報消息】仲裁制度國際化是大勢所趨,相對澳門的落後狀況,律師公會自願仲裁中心秘書長石立炘希望努力建構澳門的仲裁中心。認為澳門可發揮中、葡語系國家的平台作用,成為中、葡語系國家,以至葡語系國家與其他歐亞國家的仲裁中心。
石立炘曾受邀參與國際仲裁研討會,坦言本澳仲裁令人羞愧,“人哋問有咩仲裁員名單畀我?你處理過幾多宗仲裁?…答案係‘零’。”無法與外地比擬。
本澳仲裁發展滯後
澳門的仲裁機制九十年代開啟,《承認及執行外國公斷裁決公約》已延伸適澳。○八年開始,內地與澳門的仲裁裁決可相互執行,但經過多年,五個仲裁中心辦理的仲裁案件屈指可數。最早創立的是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成立於一九九八年,至今接獲約五百宗個案,涉外仲裁落後,沒有發揮應有作用。
石立炘稱,澳門發展仲裁停滯不前,“(對仲裁)唔認識,無信心。”澳門未有充分發揮中葡文化的獨特優勢。澳門與葡語系國家有着良好關係,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此外,澳門有許多律師掌握中、葡及多種西歐語言,有條件打造成中、葡語系國家,及葡語系國家與其他歐亞國家解決商貿爭議的仲裁中心。
政府帶頭推動仲裁
他說,發展仲裁不能空談,律師公會去年開始舉辦培訓仲裁員課程,落實培訓,還希望培訓本地律師成為仲裁員導師,但還是不足夠,需要政府推動。若政府以身作則,牽頭在合同中加入仲裁條款,可增加公衆透過仲裁解決爭議的信心,“自己都無信心,點叫人去做?”另透過加強與內地、香港的仲裁合作,定期舉辦講座、學術研討會,營建仲裁氛圍,讓公衆知道仲裁的成功個案及優點,自然會受歡迎。
年輕人發展新出路
澳門經濟較單一,不少年輕人奈何沒發揮專業的空間。他認為成為仲裁員是年輕人的新出路。仲裁員不一定具備律師資格,是由熟悉行業的專業人士仲裁。仲裁亦不會搶律師生意,實際有助律師擴展業務空間。
他希望努力推動仲裁,在特區政府五年規劃打造澳門成五宜(宜居、宜業、宜行、宜遊、宜樂)城市的基礎上,以此來解決爭議。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