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修訂回應社會利持續發展
【本報消息】明年將迎來第六屆立法會選舉,政府為適應及更好地配合本澳的實際情況,優化選舉制度而修訂《立法會選舉法》。新的“選舉法”文本,當局經參考結合上屆選舉總結和市民意見得出。婦聯總會理事長林婉妹認為,文本推出適時和回應社會聲音,有利特區未來的可持續發展、有利實現社會廣泛參與,並將進一步提升澳門居民關心社會和政治參與的公民意識,對澳門的公民社會發展有重要現實意義。
諮詢文本對立法會選舉制度提出四個主要修訂方向,其中提到將會完善議員的參選條件及兼任規定。林婉妹認同此舉可讓立法會更具廣泛代表性,有利於不同階層和界別均衡參與,廣納社會不同意見和聲音,可體現“一國兩制”、“澳人治澳”得到進一步落實。
另一方面,諮詢文本提到會引入追究以法人名義的違規宣傳和賄選等違法行為的規定,以及規定無論違法行為在澳門境內或境外發生,均適用立法會選舉法的規定。林婉妹建議有關規定要可操作,並應針對網上偷步宣傳的行為更明確規範,以提升選舉的公正。認為本澳的選舉制度應以循序漸進的原則優化,期望透過修改完善選舉法律和制度,建立更廉潔及更公平公正的選舉環境,全民參與構建澳門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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