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恆常設選管會跟進選舉前後事務
工聯:修法助建廉潔選舉環境
【本報消息】政府前日公佈修訂《立法會選舉法》諮詢文本,工聯理事長鄭仲錫支持政府修訂立法會選舉法,認為有助構建廉潔的選舉環境。指出選舉前後都有大量工作需要跟進,如處理投訴等,認為必須恆常設立選管會,而非選舉結束選管會便完成工作。
規範打擊違法競選
鄭仲錫稱,新一屆選舉年在即,政府需要完善立法會選舉工作、制度,增強選舉規範,構建一個更健康的選舉文化,希望追求更公平、公正、公開、廉潔的選舉環境。如何達至修法的最終目的?他認為,可通過規範競選活動,尤其是打擊違法競選,改進選舉的組織,完善參選條件等,都是今次修法要做到的工作。
他指出,選舉管理委員會應做好專責選舉的事項,應提早成立選管會,打擊選舉中出現的違法活動。但一般來說,選舉前後都有大量工作需要跟進,如處理投訴等,認為有必要恆常設立選管會,而非選舉結束選管會便完成工作。
文本建議引入追究法人刑事責任。鄭仲錫認為,澳門畢竟是一個社團社會,社團是參與澳門政治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相關制度及指示要更清晰,鼓勵大家要有主人翁的精神,共同建設澳門。
配合選舉活動申報
鄭仲錫表示,文本提出引入競選活動申報制度,要求支持某候選人的社團或候選人為機關成員的社團,若要在立法會選舉宣傳期間,舉辦包含提供餐飲、娛樂或派發津貼、禮物等福利活動前,須事先向選管會備案。對此,工聯必定配合支持,需申報時申報,但冀政府進一步清晰區分競選宣傳與社團活動。
工聯稍後將召開常務理事會及理事會討論選舉法修法,經過全面會議討論,更廣泛收集意見,再呈交書面意見給政府。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