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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彩業中期檢討報告為何未談增發賭牌?

2016-05-12 05:28
  特區政府昨日公佈了委托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撰寫的《澳門幸運博彩經營權開放中期檢討:經濟、社會、民生影響及承批公司營運狀況》。作為全球博彩業合法經營地區首份向社會公佈的該「檢討報告」,從四個範疇、九個方面入手,檢視博彩營運商履行合約和經營的情況,分析博彩業發展對本地經濟、中小企營商環境、社會及民生的影響,以及博彩與非博彩元素聯動效應、博彩中介人發展及現狀等內容,有助於社會更科學、系統地檢視澳門博彩業和各營運商的發展經營狀況,及有助於六間博彩營運商深入檢視自身及業界的競爭能力,從中發現問題、改善不足,不斷優化產品和服務水平,促進良性競爭,最終提升行業的整體競爭力。當然,更有助於促進澳門特區提升非博彩收益的比重,打造具有特色的宜遊、宜樂環境,增強行業的國際競爭力,促進「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建設,為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提供更多動力和空間,並讓各行各業的中小微企得到提質發展。
  然而,這份報告盡管名為「中期檢討」,其實已經到了後期,最多也只能說是中期末端。實際上,現行的六個正副賭牌,是於二零零二年生效的,其中有一個正牌及一個依附於其的副牌的有效期是十八年,到二零二零年到期,亦即現在只剩下不到四年的有效期,其效期已經使用過了四分之三。另外兩正兩副賭牌,有效期是二十年,到二零二二年屆滿,也已過了五分之三強。而真正的中期,應是在三正三副賭牌效期過半,亦即二零一二年開始進行。當然,由於要完成這麼一份龐大複雜的報告,搜集資料、梳理分析及作出建議結論,都要耗費不少時間,因而未能按原定計劃提交,可以理解。但由於賭牌的效期即將屆滿,因而對餘下效期的改善建議的指導意義,則可能顯得來的有點遲。
  當然,「遲到好過冇到」。由於博彩業是澳門特區的支柱產業,將永久存留下去,而且可能現行的六個正副賭牌,都有機會獲得連續性的短期續約,因而對此後博彩業的發展,仍將具有指導意義。
    不過,可能會有若干人失望,尤其是那些寄望「中期報告」能夠作出「增發賭牌」建議的博彩商人。實際上,在行政長官崔世安宣佈要進行博彩業進行中期檢討後,有正在經營較有規模賭廳的中介商,包括立法會議員,提出了「增發賭牌」的訴求。
  但該報告絲毫沒有回應此訴求。其實,崔世安在《二零一五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提出進行博彩業中期檢討時,對此重大政務活動和任務訂定的目的和方向:是「完善博彩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博彩業的監管,規範博彩企業的營運,繼續推動負責任博彩。」完全沒有也一併研究是否「增發賭牌」的內容。
  何況更重要的是,作出增發賭牌的決定,是中央政府的權限,不要說是受託的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沒有「建議權」,就連澳門特區政府也沒有「話語權」。實際上,澳門開賭,在一定角度上看,是屬於中央的權力。這可從幾個例子分析。其一,是在當年前澳葡政府最後一次與「澳娛」續約時,正在進行的中葡談判,發生了「年期之爭」。中方根據鄧小平關於在本世紀內實現祖國統一的願景,主張在一九九九年結束之前收回澳門;而葡方則以「完成各項大型工程需要時間」等理由,希望能將交還澳門的時間拖到二零零五年之後。但主持續約談判的孟智豪,無視中方的主張,將與「澳娛」簽署的新賭約的效期,跨過二十世紀,並附加「東方基金會條款」。此引發中方強烈不滿,在「澳娛」舉行成立二十五周年酒會時,全體駐澳官員以拒絕出席來表達「無聲抗議」。由此,中央已將回歸後的賭牌決定權,掌握在手中;澳門特區只是擁有具體操作賭牌開投及管理的權限。這就有點類比澳門特區的政制發展,調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的主導權,是由中央掌握;而有關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的具體操作方式的修改,則是屬於澳門特區高度自治的事項。其實,這也是變相延續此前「澳娛」投得賭牌後,最終還需要葡國政府批給的做法。因此,由澳門特區政府自行運作的「中期檢討」,不涉是否「增發賭牌」,是尊重中央政府權力,恪守中央與特區的關係的表現。
  其二,在二零零一年「澳娛」的賭約即將到期時,中央決定澳門特區開放博彩經營權,批准澳門特區政府可以發出三個賭牌,並作出「全國只有澳門可以開賭」的指示,就完全體現了中央的這個權力。這也是香港特區政府曾一度計劃開賭,也被中央「打回頭」的原因,甚至還影響到目前管治權尚未及於的台灣地區。實際上,連江縣經過「公投」決定在馬祖島開賭,並計劃與福州市合作時,國台辦和福建省政府就奉中央政府之命,予以制止。
  其三,另一個有力的例證,就是在年前,某些中央級的智庫單位,包括中國社科院台港澳研究中心,為賭約期滿後如何處置的議題,派員到澳門進行調查,廣泛接觸各界人士,徵求意見。這有可能是作出調研報告提供中央有權限機構參考,作出最後決定。
  其實,澳門特區政府在經過競投,確定三個賭牌的批給後,又決定每個賭牌可以分別衍生一個副牌,形成「三開六」,這本身就已經違反了中央的決定。因而再「增發賭牌」,就是含有「不聽中央話」甚至是「對抗中央」的意涵了。
  因此,澳門特區不能「一錯再錯」。在此情況下,無論是在權限上,還是在技術上,受託的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都無權對是否「增發賭牌」提出建議,因為則是中央的權限。不要說是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沒有「建議權」,就連澳門特區政府也沒有「話語權」。
  何況,即使是在澳門特區政府高度自治的權限範疇內,增發賭牌也是有違行政守信的。實際上,在賭牌開放時,是有十八家符合資格的企業參與競投。「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首次公開競投委員會」極為認真地對這十八家企業所提交的資料進行評分,最後「錄取」了其中三家。後來在由三個「正牌」各自衍生出一個副牌時,由於此前進行的賭牌競投是國際競投,而中國澳門特區作為「WTO」成員體,是應當按照國際慣例,按照公開競投時的計分排名,從「落選頭」中順序「錄取」的。但實情卻並非如此,甚至有並未參與競投者獲得「副牌」。倘當時有其他參加競投落選者按照「WTO」規則進行「國際投訴」,就將嚴重損害中國澳門的履約形象。雖然增發賭牌是重新競投,但也有損當初公開競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新華澳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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