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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牌續約或屬中央權限故報告未提建議?

2016-05-13 05:20
  (續昨)《澳門幸運博彩經營權開放中期檢討:經濟、社會、民生影響及承批公司營運狀況》另一個可能會令到博彩業從業者尤其是博企失望的議題,可能是沒有對即將到期的賭約如何處置的問題提出建議。或許,特區政府對此也有預感,因而提前做好補救措施,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在公佈該「中期檢討報告」的新聞發布會指出,博彩「中期檢討報告」與續牌無直接關係,但報告的內容以及其引發的討論,將與如何做好博彩業健康發展有關,這會伸延致將來如何處理將來的博彩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他還指出,博彩業對本澳經濟十分重要,處理合約和牌照要非常謹慎,推動博企向正面積極方向發展,不斷研判整個國際社會發展,減低負面影響,形成更好土壤給博彩業發展。因而一定會在合同到期日前完成這方面工作。
    而在今年一月間,博彩監察局長陳達夫早在出席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時就已經強調指出,「博彩業中期檢討報告」是全方位檢討,為澳門未來發展制定參考資料和數據,並非市民期望一下子解決所有問題的「靈丹妙藥」,亦與未來承批公司和轉承批公司重新批給牌照沒有直接關係。
    因此,儘管業者失望,但經此提前放風,讓業者心中有數,消除了自己原先的期望值,因而當「中期檢討報告」正式公佈,沒有提及對賭牌期滿的處理方式建議時,並沒有表達任何的不滿意見。
   其實,「賭牌續約」這個議題,比「增發賭牌」的涉及面更廣,更為關乎業者的利益。一方面,「增發賭牌」只是「小眾利益」,亦即只是幾位「中介人」的訴求。但對現有賭牌的經營者來說,卻是「多個香爐多只鬼」,分薄生意,尤其是在博彩業進入深度調整期,尚未完全跌定止喘之際。另一方面,個別賭廳經營者提出「增發賭牌」的訴求時,正是澳門博彩業發展「熱到發燒」之際,無論是業界還是研究學者,無論是政府官員還是一般市民,都被此「虛熱」狀況所迷惑、所刺激、所鼓舞。因而當國家領導人屢次不厭其煩地提出要「居安思危」時,人們都將之當作是「耳邊風」,引不起應有的興趣及注意。因而當行政長官崔世安提出進行博彩業中期檢討的計劃時,有某些具有一定社會政治地位的博彩業中介商,就提出了「增發賭牌」的訴求。但自賭收連跌後,此聲音歸於沉寂。因此,「中期檢討報告」沒有對是否「增發賭牌」作出建議,這些在社會政治生活中具有「喊水會凍結」能量和地位,甚至敢於向政府官員「發爛咋」的「大咖」,也就「沒有意見」.
  或許,他們透過自己出任內地政治公職的便利,及與中央各相關部門的關係,了解到中央對澳門特區博彩業發展政策的「底線」,尤其是得知「×連跌」正是中央相關權限部門準確拿捏的產物,而遏止澳門博彩業「過熱」是了配合習近平主席打貪反奢,及打擊地下錢莊等鬥爭。而且,現在三正三副賭牌的格局,本來就已不符中央的政策。——當初中央在批准澳門特區開放賭權時,除了是作出在中國境內只有澳門可以開賭的保護性規定之外,也只是批準澳門批出三個賭牌。因而後來追加的三個副牌,甚至在管理上成為實質上的正牌,就已經違背了中央的規定。在此情況下,還要增加賭牌,恐怕中央不會批准。何況,即使是在屬於澳門特區「高度自治」的部分,增發賭牌後的年期如何計算?現在的三正三副賭牌,就有兩種不同的年期,日後在合同期滿時的處理方式,無論是重新開投還是續約,由於年期的不統一而較為麻煩。倘再增發賭牌,又增加一個不同的合同期限,就將更為繁瑣凌亂,因而就收斂了「增發賭牌」的奢望。
   但「賭牌續約」卻不同。因為正如本欄昨日所言,這份報告盡管名為「中期檢討」,其實已經到了後期,最多也只能說是中期末端。其中有一個正牌及一個依附於其的副牌的有效期是十八年,到二零二零年到期,亦即現在只剩下不到四年的有效期。而另外兩正兩副賭牌,有效期是二十年,到二零二二年屆滿,亦即只剩下不到六年。.然而,所有正副賭牌的持有者,都已經投入了大量資金。而且除了其中的一家之外,其餘各家正在興建中或即將完工的第二期工程,尚未開業。還有博企正在籌劃第三期計劃。盡管說,在博彩業興旺好景時,他們的第一期工程投資都已經「回本」,搶吃了賭牌開放「頭啖湯」的「金沙」,還創造了僅開業一年多就收回投資成本的記錄。但畢竟與他們的期望值存在著一段距離。換句話來說,就是仍是未有「賺足」。何況,按照幸運博彩法律規定,博企的賭約屆滿倘未能獲得繼續經營,其賭場的設施及「生財工具」就全部由政府接收。
  這最後一點,也正是在二零零二年賭牌開投時,「澳娛」的後身「澳博」雖然計分落後,「三甲」不入,但仍可獲批給一個賭牌的原因的主要原因。就是讓「澳博」在「澳娛」的專營期屆滿時,立即可以就地接續經營,避免造成博彩業經營「斷層」。這樣做,不但可以繼續維護原「澳娛」的上萬員工生計,而且更是能夠保障政府的財政收入。
   同樣道理,倘是以重新開投賭牌的方式,來處理賭牌合約期限屆滿的問題,也可能會造成動盪。因此,人們都普遍認為,就像當年前澳葡政府與「澳娛」續約的做法那樣,以短期續約方式來處理,每次續約的期限為五年。當然,為了回饋社會,提出「加辣」條件,必須回饋社會,要求博企為社會多作貢獻,尤其是在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促進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發展,及盡量減輕博彩業一支獨秀對社會造成的傷害,包括必須支援中小微企的經營等。
   但續期仍應有止境。不妨參考前澳葡政府與「澳娛」多次續約的年期總數,是賭約原始合約年限的一倍,亦即續約四次共二十年。倘能及早安排並讓持牌者早有心理準備,由於有「時間差」,在「澳博」和「美高梅」比其餘四個賭牌早兩年到期,必須重新開投時,無論是「澳博」和「美高梅」再次投得,還是被新經營者獲得,都不會「斷層」。因為後者在建設新賭場酒店時,還有另兩個正牌和副牌繼續經營,而且新經營者還向政府租賃約滿者被「充公」的賭場設施和「生財工具。
  當然,賭牌期限屆滿時如何處理,究竟是續約還是重新開投,估計也是中央的權限,澳門特區政府沒有「話語權」,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更沒有「建議權」。因而報告沒有對此作出決議。實際上,崔世安在《二零一五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提出進行博彩業中期檢討時,就將之定位為「完善博彩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博彩業的監管,規範博彩企業的營運,繼續推動負責任博彩。」完全沒有也一併研究是否「增發賭牌」的內容。因此,該報告的副題,也只是「經濟、社會、民生影響及承批公司營運狀況」,與賭牌續約無關。

新華澳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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