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多方考慮予緩刑冀引以為戒
休班警召霸王妓判監兩年
【本報消息】廿九歲治安警涉於兩年多前休班時透過手機交友軟件,光顧一名內地妓女,性交後忽有兩名男子入房,為怕事情鬧大,向他們表露警員身份,要求對方出示證件調查,並扣起妓女證件,拒付三千元肉金,嫖“霸王妓”。反遭對方懷疑他冒警,報警將其拘捕。昨被法院裁定一項濫用職權罪及一項損壞或取去文件罪成,判監兩年,緩刑三年。
合議庭主席蕭偉志宣判時指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但考慮到嫌犯年輕、犯罪情節不太嚴重,以及個人狀況、犯罪前後態度,准予緩刑,希望他能夠引以為戒,用行動給予市民信心。
案情顯示,二○一四年二月十六日,一一年加入警隊的許某透過手機交友程式認識女事主,對方願以三千元向他提供性服務,當晚到由女事主友人租住的凱旋門尋歡。完事後女事主的男友與一男子突然入房,許為怕事情鬧大,表露警員身份,要求三人出示證件,取去其中一人的護照表示要到附近警署調查,遭女事主男友質問其警員身份。擾攘間許被要求前往警局核實身份,最終沒到警局。許留置了女事主的證件,也沒支付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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