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非競投發個人的士牌
確保經營守法 杜絕以牌投資
【本報消息】的士修章多項內容引起爭議,多名議員有感發牌公司制無助解決的士違規亂象,倡日後以計分、而非競投方式發個人牌,確保獲牌者自行經營及守法,杜絕以牌投資。
方案難起鯰魚效應
議員林香生冀系統性了解的士修章內容,有何新舉措監管營運?有否鼓勵措施引導業界遵守職業守則?交通局長林衍新回應表示,是次修法工作參考一四年諮詢所收集的意見。修法主要包括引入以公司為對象之的士經營准照發牌制度,以便向具合適經營能力的公司發准照及特定數量的士執照,藉此強化組織及管理。另一方面,建議適當增加的士牌照持有者的責任,促使牌照持有者盡責監督的士駕駛員的服務質素,整頓的士行業風氣,減少純資本投資獲利的成份,逐步去除投資化。
林香生批評有關方案難起鯰魚效應,無法真正激勵從業員為的士業界爭氣。他指出,根據最近的的士牌照中標價,牌照月均成本高達九千元,提議向有良好記錄的的士駕駛者發出每月六千元的兩年牌,若表現不佳便不能續期。議員區錦新強調,應從中間環節減輕的士經營成本,新批給的的士牌照不應再公開競投,而是以計分法,確保獲牌者自行經營,加強監察、減輕經營成本,相信可解決問題。
被逼轉行違規經營
李靜儀支持當局加強規管,不應“一有爭議就縮”,去投資化雖引社會爭議,但的士的功能定位必定是公共交通。現時獲牌人以高價將牌照轉手圖利,的士司機捱貴租,被逼轉行或違規經營,新的發牌制度要鼓勵投牌人守法。
政府提出去投資化,議員陳虹及陳亦立關心永久牌持有人的既得利益。陳虹指出,一直以來的士牌是相關人士的投資工具,亦是其退休保障,恐六百五十名持牌人陷入困境。陳亦立稱的士司機收入不穩,若有制度確保其月入兩、三萬,便不會有違規情況,建議當局考慮以千萬購回永久的士牌照,讓業界以低成本運作。
議員鄭安庭認為,的士拒載與去投資化冇必然關係,相信引入被動式放蛇、加罰則、車廂錄音已足夠,無須設立“連坐”制及去投資化。
縱使多位議員提出自身見解,不過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坦言“唔會答”,他表示,的士修章涉及治安警察局、法務局及交通局,需要三司有共識,不便單方面許諾,會將意見轉達,估計不久便會完成的士修章法律草案。
平衡不同用路需求
區錦新的口頭質詢指出,澳門半島九成以上主要幹道旁都是禁止的士上落客的黃實線,在道路行車暢順與方便上落客之間,政府有否檢討如何取得平衡?能否基於公交優先政策,豁免的士在黃實線上落客的限制?
林衍新提到,為配合上落客貨的需要,當局會於具條件地點,以及在交通相對不繁忙的道路設立上落客貨區,或於部分路段劃設黃虛線,平衡不同用路需求。當局有與業界會面交流,但因實際交通環境,確難配合某些訴求,按現時主要道路的交通狀況,加上沿路已設置不少控制車流、人流的交通設備,若容許的士在主要道路上落客,會對交通造成大影響,故需合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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