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草案有完善之處
建築界冀明確審批時間加快程序
【本報消息】樓宇建築安全關係千家萬戶,澳門建築師協會會員大會主席梁頌衍指,近期建築、工程業界和商業團體都收到《都市建築總章程》及《防火安全規章》草案,兩法案沿用多時,業界希望可盡快修訂,並提出相關意見,冀可保障澳門建築安全,同時滿足業界操作需求。
梁頌衍表示,《都市建築總章程》草案進一步明確審批時間,清楚列出申請人需要提交甚麼圖則。草案有幾方面可完善,例如對於裝修工程,投資者承租物業成本高,向政府申請工程的施工准照時間長,一般審批需三至四個月,稍複雜的需四至五個月。建議澳門可參考香港的做法,採取一邊開工一邊審批申請,縮短審批時間。
關於圖則審批,希望政府可加快審批程序。草案文本訂定整個審批流程需約一百○五天,但條文有提到若是複雜個案,政府有權延遲審批時間至二百一十天。此外,文本提到的罰則比以往提高,金額在五萬至九十萬元不等,包括僭建工程。罰則對工程技術人員、施工人員不輕,政府須與業界溝通清楚,因應社會需要釐定責任。
倡成立專責委員會
他指出,建築工程發展日新月異,根據業界多年經驗,不同政府部門對條文理解不一,建議成立專責委員會,成員由政府、社會人士和業界擔任,對條文出現爭議的地方、圖則審批、處罰情況等作出協調解決。
另外,有關《防火安全規章》草案,整體上沒有進行大刀闊斧修改,但明顯對過去標準進行改善。雖業界普遍理解防火重要性,但周邊地區都採取相對寬鬆的防火要求,反觀草案相比九五年及○二年版本更嚴格,業界有點疑慮。譬如走火距離,過去是從住宅門口開始計算,新規定是從單位裡計算。由於防火安全機械設施不斷更新,建議政府設立一個專責委員會,定時檢討相關的條例。此外,對條文的修改各部門之間亦須加強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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