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牧中心步行慶家暴立法
【本報消息】《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法案上月獲立法會大會通過,將家暴列為公罪,加大阻嚇力度。為此,善牧中心昨舉行慶祝步行活動,感謝政府願意改變態度和聆聽意見,保障婦女權益。主辦方估計約有一百人參與。
步行活動昨日下午三時半於華士古達嘉馬花園起步,參與者沿途手持熱烈祝賀澳門特區政府通過家暴法,以及停止暴力、尊重婦女、男女平等的標語。隊伍經水坑尾、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步行到南灣湖景大馬路後,於政府總部遞信表達謝意。
冀持續完善法案
善牧中心主任狄素珊修女表示,政府過去建議將家暴列半公罪,由受害者自行決定追究與否,但面對家人時,大多數人都不會追究。公權力應介入家暴行為,加大阻嚇力度,才可保佑婦女權益。法案一一年諮詢至今,中心一直爭取公道的法案,其間法務局、社工局積極與社會溝通,態度也漸改變。最終將家暴列為公罪,符合社會期許,善牧中心滿意法案的通過,感謝政府願意聆聽與溝通,期望透過步行活動祝賀和表達謝意。她指出,沒有一條法例是十全十美,期待三年後整體檢討。
有參與者表示,家暴由半公罪轉為公罪,是很大的進步,希望加強落實,三年後因應實施情況檢討,持續完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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