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中央立法指引提高草案質量
法務局綜合評估明年立法項目
【本報消息】立法會來年將換屆,新法案會否成廢案?法務局局長劉德學表示,會綜合評估二○一七年立法項目的必要性和技術成熟度,中央立法指引已正式推行。
議員梁安琪關注政府“臨急立法”問題,質詢在本屆立法會期結束前,還有多少法案必須完成?如何避免再出現趕急立法情況?
劉德學回應指,政府已將屬今年立法計劃的《凍結資產執行制度》和《修改私人公證員通則》法案交立法會,還將積極推進另外六項立法計劃的進度,加緊推動涉及重大民生事宜和公共利益的立法項目,例如《的士客運法律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訂《刑法典》性自由及性自決的規定和《海域綱要法》等。
按指引立法提效率
政府已展開編製二○一七至二○一九年立法規劃的工作,考慮到本屆立法會將於二○一七年換屆,會綜合考慮及評估列入該年規劃項目的必要性和技術成熟度,同時兼顧立法會審議情況,並會與立法會加強溝通,以訂定二○一七年的立法規劃項目。
他提到,為進一步提高特區政府立法草擬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政府制訂的《集中統籌立法機制內部操作流程指引》已正式生效並推行。各公共部門和實體均須按該指引的規定開展立法工作,在立法項目啟動時須經推行政策部門所屬司長辦公室及行政長官審批,從而確保立法項目的政策方向明確及清晰,使技術人員在草擬法案時能更好把握和貫徹政策,令法案條文的表述更貼近政策原意。同時,透過法務局參與,有助更好地保證立法政策和技術的一致性。另外,政府與立法會亦已就立法草擬技術方面的指引達成基本共識,相信透過落實上述措施及有關指引,將有助提高政府草擬法案的整體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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