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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檢討公務員宿舍租賃申請條件

2016-06-07 04:01

容光亮
【特訊】財政局局長容光亮在回覆議員宋碧琪書面質詢中表示,特區政府將研究放寬公務員宿舍租賃申請條件的可能性,讓公務員隊伍中的合同人員也能參與公務員房屋競投,以完善租賃房屋的分配方式和條件。 容光亮表示,特區政府關注到公務員隊伍中的合同人員對參與公務員房屋競投的訴求,將研究放寬公務員宿舍租賃申請條件的可能性,以完善租賃房屋的分配方式和條件。同時,鑒於現行第31/96/M號法令已沿用多年,部份內容不合時宜,有需要因應實際情況作出檢討和修訂。其中,在技術層面上的檢視與修訂方向將包括相關委員會的組成、房屋分類等多方面內容。 另一方面,特區政府今年3月推出110個單位予公務員作競投租賃,申請期已於4月29日完結,按照目前工作進度,預計可在2017年完成分配名單。鑒於可共分配的政府房屋數量畢竟有限,是次公開競投完成後尚餘的少量單位須預留給外聘和翻譯人員使用,或作其他用途,預計未來一段時間內可交還給財政局管理的單位數量亦不多。從現時相關存量的資料來看,當局暫沒有條件再次推出單位予公務員作競投租賃。 另外,特區政府於2014年上調了公務人員房屋津貼的金額,將其改為以薪俸點計算,以緩解公務人員有關住房的壓力。目前,所有公務人員(除了居住在特區政府及其他公法人財產房屋的人士外)均可享有房屋津貼。未來,特區政府會繼續因應實際情況,在平衡政府財政狀況和公務人員的訴求下,持續完善相關措施。

濠江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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