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澳現有五千多間食肆及食品零售店,民署食品安全中心部長張桂達表示,民署有恒常監管全澳所有食品行業,民署每年會至少各巡查兩次;亦有恆常抽檢計劃,去年抽檢近二千個樣本,合格率超過百分之九十九,今年至今亦已抽檢一千個樣本,合格率達百分之一百。
張桂達出席電台時事節目表示,日前氹仔有大型渡假村美食廣場的店鋪懷疑使用未經檢疫食品,即使食物無引起安全問題,亦已違反了食安法,可被處罰五萬元至六十萬元;若果有關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害,經營者最高可被判刑。
張桂達又表示,過去民署和海關的聯合行動針對“螞蟻搬家”式的食品走私,現時關閘附近的打包收集菜行為已無以往明目張膽,可見打擊已具成效。他呼籲經營者切勿以身試法,又建議經營者保留進出貨的單據,以保障權益和免責。
民署於食安中心網站推出網上食品業界自願登記計劃,對象包括網購店和外賣店,讓公眾查詢有關資料;當出現食安或衛生環境問題時,當局會勸喻他們改善。張桂達表示,據民署的調查,目前本澳活躍的食品網購店有五十多間,已登記的有八間,其餘的聲稱沒有經營。張桂達指出,食安中心採取主動聯絡的方式勸籲網店經營者登記,他不認同現時的監管無效,表示如有需要時會提出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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