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協原副主席18次赴澳賭博
【本報訊】據澎湃新聞網十四日消息:據媒體報道,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陽寶華受賄案中的最大行賄者王蘭因犯單位行賄罪,在兩個月前,即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被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疊彩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而作為受賄者的陽寶華,則在半年多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據新華社報道,二○一五年十一月三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陽寶華受賄案進行公開開庭宣判。法庭認定被告人陽寶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受賄犯罪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陽寶華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此外,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陽寶華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受賄罪行,主動交代偵查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事實,認罪悔罪,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或者退繳,依法可從輕處罰。
王蘭成“提款機”
記者了解到,在陽寶華被中央紀委宣佈接受組織調查前一個半月,即二○一四年四月八日,王蘭因涉嫌單位行賄罪被有關辦案部門控制,陽寶華於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落馬。
與此同時,在陽寶華案發前,有關辦案單位已經掌握了陽寶華利用職務便利,為王蘭開發及置換黃興北路步行街舊城改造項目打招呼的問題線索,王蘭如實交代了陽寶華收受賄賂的情況,對查辦陽寶華受賄犯罪問題起到了關鍵作用。黃興北路步行街是長沙市最繁華的地段之一。
在長達十多年間,王蘭與陽寶華都保持着利益輸送,陽寶華多次為王蘭的高爾夫和地產等項目“打招呼”,王蘭投桃報李成了陽寶華的“提款機”。
妻兒成討好對象
值得一提的是,自二○○一年五月至二○一二年十月,十一年多時間裡王蘭先後十八次陪同陽寶華去澳門玩老虎機,共送給陽寶華港幣二百二十萬元。除了陽寶華個人外,其妻子和兒子也成為王蘭圍獵和討好對象。二○○二年,王蘭為陽寶華兒子在深圳購買住房提供首付款四十四萬元,並為其支付二十七萬餘元購買了一輛本田雅閣汽車。而這些受賄事實僅是陽寶華“受賄經”中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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