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家倫質輕軌服務判給
【本報消息】政府以直接磋商方式將輕軌管理及技術援助服務判給港鐵,議員施家倫質詢有何有力的監管措施,以及服務費大升理由。
施家倫在書面質詢中提到,去年審計署在《輕軌工程——第三階段》的審計報告中指出,運建辦於二○○九年以一點七六億聘請一合營公司作項目管理及技術支援,但該辦監督不到位,公司實際開展工作的人員比承諾少二至廿四人,造成工作表現未如預期,對輕軌項目構成不良影響。
此後政府兩次與合營公司續期,直至今年第二季合約到期,共計服務八十七個月、金額達二點九億澳門元。今年四月政府決定與原先的合營公司“斬纜”,將輕軌項目的管理及技術援助服務判給港鐵公司。雖然港鐵的服務期限僅廿四個月,但判給金額高達四點七億元,是之前屢次服務總和的一點六二倍,感疑惑不解,政府有必要解釋和說明。
他質詢未來若再出現服務未符合約情況,政府除不滿、指出問題外,會否有更有力的阻嚇懲處措施?目前港鐵平均每月服務費是以往合營公司的五點八倍,港鐵增加了哪些服務導致服務費大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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