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預付消費投訴兩年倍增
省攜廿三市消委會上書國家部門倡立法規管
【本報記者廣州十五日電】廣東省消委會公佈,廣東十一地市消委會受理的預付式消費投訴從二○一三年的三千一百三十一件,猛增至去年的七千一百九十五件,增幅超過一倍。針對廣東預付式消費存在的種種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攜手全省廿三個地市(區)消委會,聯名向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及國家商務部提交整治規範預付式消費問題的建議報告,代表廣大消費者提出了十餘條解決建議。
摸清預付消費病根
省消委會負責人介紹說,此次廣東消委會系統聯名“上書”國家有關部門,主要源於廣東近年預付式消費侵權問題頻發,消費投訴逐年大幅增長,消費過程中的虛假宣傳、消費欺詐及服務陷阱等常見“消費大坑”,以及維權過程中面臨的舉證、追責及索賠等諸多困難,困擾消費者。此外,個別不良商家高風險經營導致破產倒閉,甚至惡意捲款“走路”,往往因涉案人數及金額規模較大,容易引發群體維權事件,嚴重危害保護消費者權益及社會和諧穩定。
為化解預付式消費糾紛及矛盾,廣東開展了預付式消費問題專項調查,摸清全省預付式消費投訴情況、存在問題及發展趨勢等,並在今年“三 · 一五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期間,召集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監管部門、行業協會、法律專家、媒體、企業及消費者等社會各方代表,共同探討預付式消費問題的“病灶根源”。
健全執法監管體系
綜合消費者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後,省消委會認為,產生預付式消費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我國目前專門針對預付式消費的法律規範層級較低,且規範對象及適用範圍比較有限。二是目前監管體制不完善、監管機制不健全、監管職責不清晰等仍然比較突出,無論是主體監管、行為監管還是信用監管,實施不是很到位。三是一些經營者缺乏守法誠信的意識,在經濟利益驅使下,不惜採取損害消費者權益等不當手段來牟取自身利益。
省消委會建議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對預付式消費專項立法,出台國家層面的法律規範,並在立法中以問題為導向,重點解決預付式消費的准入、規範、監管及維權等存在的突出問題;建議國家商務部作為預付式消費的重要監管部門,積極推動預付式消費立法,健全執法監管體系,推動社會協同共治,並積極探索採用信用監管、第三方監管、推行先行賠付等有力監管手段,引入行業連帶擔保、資金第三方存管、行業消費卡退卡等制度規範,切實整治和遏止預付式消費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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