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出街道準線圖時文遺法未生效
文化局:路環超高樓有接納意見
【本報消息】就路環田畔街項目,文化局代局長梁曉鳴回覆書面質詢時指出,工務局在發出有關街道準線圖時,文遺法未生效,故並無抵觸該法,文化局亦曾就該項目提建議,意見獲接納。
議員吳國昌質詢,路環田畔街百米高樓項目是否須受文遺法保護?梁曉鳴回覆提到,工務局在《城市規劃法》及《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前發出路環田畔街項目的街道準線圖,因此當時所發出之街道準線圖沒有可能抵觸還未生效的文遺法。在城規法及文遺法生效前,文化局曾根據當局的權限及職責,回覆有關職能部門對該項目的諮詢。其中,當局主要關注該地段範圍內的一座軍事碉堡,並提出“應保留地段範圍內的一座軍事碉堡,在擬定相關建築計劃時,應考量碉堡與山體的關係,避免喪失碉堡依山而建的原有風貌,以及建議應適度考量周邊的山體景觀”等非約束性的意見,有關部門亦接納了相關意見。
另外,梁曉鳴表示,質詢中所指的文遺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如公共部門根據公共或私人工程的研究報告及計劃預計工程產生巨大影響……”當局需在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初步評估,並預計其工程會產生巨大影響,然後將相關資料交送文化局時,當局方能進行評估。吳議員關注的“路環島海拔高度八十米”,為文遺法中屬被評定的場所,已受到相關規定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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