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嚴重違反法律將自動續期五年
電信局:特許資產至2021年屬CTM
【本報消息】澳門雖結束電信服務的專營時代,但相關的特許資產仍長期由一家持有,造成“假開放、真壟斷”,究竟特許資產擁有權屬於政府抑或CTM?電信局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除非CTM嚴重違反法律或本着充分依據的公共利益原因,否則特許合同將自動續期至二○二一年年底。在特許期限屆滿前,特許資產仍屬CTM所有。
電信局表示,根據《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第四條款第一款的規定,若發生第十一條款b至e項所述的任何終止的原因,分別為:b)澳門特別行政區與CTM的協議、c)贖回、d)由於公共利益而解除,及e)由於違約而解除,特許合同將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終止。
然而,合同的第十一條款第二條規定,除非CTM嚴重違反適用的法律和法規,或出於具充分理據而為着公共利益的必要原因,此特許將按照相同的條件自動續期五年,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據合同的同一條款第三款的規定,在特許期限屆滿時,CTM須將特許資產移交給澳門特別行政區。換言之,在特許期限屆滿前,特許資產仍屬CTM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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