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通過安樂死法案
加拿大國會參議院周五以四十四票贊成、廿八票反對,通過眾議院再次修訂的《安樂死法案》。
該法案稍後會交由總督戴維 · 約翰斯頓簽署,經憲報刊登後正式生效,成為法例。
參議院早前二讀通過該備受爭議法案,但在三讀審議期間,作出七項修訂,包括刪除祇容許瀕臨死亡的絕症病人得到安樂死服務的條款,認為應該放寬至所有承受難以忍受痛苦的絕症病人,並送回眾議院再作審議表決。
儘管眾議院同意大部分修訂,但堅持不會修改祇容許垂死或可合理預見死亡的絕症病人,得到合法安樂死服務的條款。聯邦司法部長威爾遜 · 雷博爾德指出,如果放寬有關條款,將會令一些例如因創傷後遺症,或脊髓損傷而承受極度痛苦病人,都合資格得到安樂死服務,這不是政府的原意。
總理特魯多指出,聯邦政府在尊重國民的權利和選擇的同時,也要保護弱勢人士。
加拿大最高法院去年裁定,加國禁止在醫生協助下安樂死,侵犯國民的個人生命、自由及安全權利,下令聯邦政府為安樂死訂立新例。(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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