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一行拜訪民眾建澳聯盟
會議初期,局方先作介紹,法案以加強保障消費者各項權利、維護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所建立的公正及公平的法律關係,監管市場打擊不正當營商行為,在執法上加強保障消費者。
理事長陳德勝指出,過往有不少案件反映商鋪惡意誤導消費者,有關當局應公開公共黑名單,讓消費者有所警剔。現時以旅客為專門銷售對象的手信商店滋擾著市民和社區,必須要盡快處理該類型的商店,定期排查,從源頭抓緊,嚴謹發牌申請。再者應明確處罰的度量、執行決定刑事處罰等的處罰制度,視乎情況加大刑罰,以達到阻嚇作用。同時他提到冷藏食品和食品標籤的問題,由於澳門電力常發生問題,引致冷藏食品容易在食用限期內品質變壞,消費者渾然不知,仍購買食品標籤正常,食物品質卻損壞的食品,當局應有對應機制處理這個問題,食品安全影響市民健康,食品標籤資訊必須全面標示,讓市民得悉正確的資訊,亦要監管商鋪留意食品品質。
他又表示透過消保法,使消費者消費時能獲得公平公正的服務,打擊不正當營商的行為,當局亦要向市民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宣傳,讓消費者和經營者了解到消費者所持有的權益。
副理事長歐陽廣球表示贊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監管和處罰權,不必再通過冗長的司法程序才得到訴求。他又指出草案中「必須仲裁」的服務僅包括供水、供電和電訊等幾項,當局應考慮將範圍擴大,有效解決消費者的需求。除此以外,從澳門現時的消費模式來看,「誠信店」制度形成一種良好品牌效應,使商家有一個競爭力和保持經營誠信的操守,令來澳旅客能安心消費,應加大推廣到社區,一來能規管一些不正當銷售的商店,其次商鋪願意配合仲裁的機會亦會加大。
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黃翰寧稱草案關係市民各界,感謝民建聯的接待和提供意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草案完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制度,在執法上加強保障消費者,加強消委會職權以更好的監管市場。他又稱消費者委員會與各部門有著緊密溝通,定期打擊不正當營商行為,亦與內地多個省市及地區的消費者委員會密切合作,澳門市民在外遇到消費問題,可返回本澳消費者委員會申訴,消委會定會及時跟進,保障市民消費權利。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