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門改企業助工程快馬加鞭
議員撐嘗新加強監管
【本報消息】政府透露明年撤銷運建辦改組政府全資公司,欲推動輕軌車廠“全速去馬”兼負責營運。惟“公司”經費全屬公帑,運作卻有異於公共行政部門,問責、監管等問題惹關注。議員關翠杏、陳美儀均不欲再被冗長的行政手續和缺乏經驗、能力所累,贊成政府嘗新,否則費時失事,代價更大,認為全資公司不等於“冇王管”。
建機制獎罰分明
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成員之一的關翠杏稱,政府昨日只是透露“撤辦轉司”的構想,但沒有詳細資料,故所有委員都未曾提出質疑,亦未深入探討做法,暫時不擔心會否引起監管難的問題。個人贊成政府尋求新的解決機制,“以前實在太多問題,政府冇條件、冇能力、冇經驗應對輕軌,再拖落去,浪費公帑更多,代價更大。”即使是全資公司,亦不等於沒有監管,過往政府全資控股的公司,都有政府代表進駐其中,關鍵是將來建立好機制,“給公務員搞,都一樣搞唔掂,嘗試新的解決路向,點都好過蹉跎歲月。”
關姐支持“獎罰分明”,委員會計算過,輕軌車廠之前開標,需時要四年才完成工程,如今再次開標,如果可以在一九年完成,速度算是比之前更快,對準時甚至提前完工給予獎勵的做法一定支持。至於造成延誤帶來的懲罰,她稱政府在會議上有提及,“不過問題不在冇制度,而是學司長所講,‘冇罰款文化’。”
立會應有權監管
另一有份開會的議員陳美儀亦支持政府用創新方式處理大型項目,“政府機構以前就係被條條框框搞死,需要太多行政程序,拖慢決策效率。”而且輕軌對現有官員是新鮮事物,澳門人才不勝任,隨時要請個外勞專業人士。“但作為政府部門,例如請個專業人士,就即刻被卡死,唔通即刻開個顧問位?”
雖然“撤辦轉司”後,該公司不再是審計署的審計對象,亦未必有義務向立法會解釋。但她認為,並非成立公司就變成“冇王管”,只是制度彈性處理。“既然公司的一分一毫都是來自政府,政府絕對有權監管數目,立法會亦應該有權監管。”
陳美儀表示,對政府提出的獎、罰概念基本接受,“但係咪要獎百分之八有商榷,應該視乎工期迫切程度,要再協商。”她稱,對逾時工程的罰款已非新事物,“關鍵係點罰、罰唔罰到,點樣先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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