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在黑沙環發生了有人被懷疑企圖拐帶兒童事件,其後治安警證實拘捕一名涉案逾期報到的越南男子,該人士於二零一四年底因非法入境被治安警截獲,現時一直持「行街紙」等待遣返原居地。
跟據保安當局數據顯示,今年第一季度的非法入境者及逾期逗留人士共有七千四百三十一人,當中有某些人士因種種原因,例如有逾期待遣返、遺失證件待證實身分、缺乏回程路費或需進行司法程序等,獲當局發放「行街紙」,獲准暫時在澳逗留,當局在二零一五年就發出了約一千二百張「行街紙」。
澳門作為一個旅遊城市,一直採取相對開放的出入境政策,但有部份人士來澳後就利用「行街紙」這法律工具,變相合法在澳長期逗留,擔任黑工等非法活動,對本澳居民及遊客造成了嚴重的治安隱患,因此,當局應盡快檢討有關逾期逗留及發「行街紙」的制度及考慮修改法律。
有見及此,議員陳美儀提出如下質詢:
一、「行街紙」已經變相成為非法逗留人士「走法律罅」留澳的工具,部份持「行街紙」人士留澳時間已經數以年計,但卻一直未被遣返,對此,政府有否檢討現時有關逾期逗留及發「行街紙」的制度及漏洞,並與有關國家和地區加強溝通,縮減逾期逗留人士的遣返手續及時間,以及有何措施優化遣返政策?
二、當局現時對持「行街紙」的逾期逗留人士,未有依時報到者只能以街上截查或發生事故時截獲,甚為被動,政府如何加強促使該等人士依期報到的方案或加強刑責?對於未有定期報到之人士,當局亦僅以違令罪作出檢控,往往不需判刑坐牢,政府認為是否有需要修改法律,予以有效的阻嚇罰則?
三、澳門社會環境及經濟發展穩定,容易成為外地不法份子的目標,長遠來說,當局在修改入境及逗留條件的法例上有什麼修法計劃?如何完善遣返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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