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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立文:目前不具條件檢討電信特許合同

2016-06-29 04:03

羅立文
【特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上午列席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會議,會後向傳媒表示,就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的特許合同是否自動續期,政府此刻未有任何決定。 羅立文受訪時指出,今次會議上主要討論《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有關合同有10年期限,如今政府與跟進委員會研究是否具備條件檢討合同。政府在會上已向委員會表明目前沒有條件檢討合同,除非出現嚴重違法,又或基於充分的公共利益理由,否則特許合同就會自動續起5年。 他補充,倘出於公共利益的必要原因,特許合同未能自動續期5年,則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有權得到政府的賠償;有關賠償包括相等於該公司最近3個年度帳目的平均稅前年利潤之2.5倍。至於特許資產的歸屬問題,他稱,根據合約特許資產分為3種不同的資產,有部分是屬於特區政府,有部分不屬於。 他重申,就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的特許合同是否自動續期,政府此刻未有任何決定;政府只希望透過與跟進委員會的商討,能使電訊特許專營商向消費者提供更好的電訊服務。

濠江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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