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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萬款APP「野蠻」發展 APP將需實名認證

2016-06-29 12:19
近年來,智能手機廣泛普及,帶來移動互聯網的迅速發展,但與此同時,手機應用程序(APP)惡意吸費、傳播違法資訊等亂象頻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昨日發布《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加強對APP的監管。《規定》要求各APP在後台對註冊用戶進行真實身份資訊認證;與此同時,還必須紀錄、保存用戶在APP上的使用資訊至少60天。



近年來,移動互聯網迅速發展,但手機應用程序(APP)惡意吸費、傳播違法資訊等亂象頻生。 (互聯網圖片)


內地愈來愈多人通過手機隨時隨地接入互聯網獲取網絡資訊。截至去年底,使用手機上網的用戶數已經超過六億,佔上網用戶總數的90%以上。APP更成為廣大手機使用者享受網上服務的必然選擇。網信辦負責人表示,目前,在中國內地應用商店上架的APP 已超過400 萬款,且數量還在高速增長,但「少數 APP也被不法分子利用,傳播暴力恐怖、淫穢色情及謠言等違法違規資訊,有的還存在竊取隱私、惡意扣費、誘騙欺詐等損害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社會反應強烈」。然而缺乏對APP 應用各環節主體權利責任的性質界定,不僅使得行政監管無處著力,更會在缺乏品質保障體系和市場監管機制的環境下對開發者和消費者的權益造成損害。網信辦負責人表示,因此出台該《規定》,以「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規定》共1,000 多字, 要求APP提供者和APP應用商店不得利用APP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APP製作、複製、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資訊內容。APP提供者和APP 應用商店應當簽訂服務協定,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遵守法律法規和平台公約,並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設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規定自今年8 月1 日起施行。

收集資訊需徵得用戶同意
具體而言,APP提供者需要對註冊使用者進行基於手機號碼等真實身份資訊的認證。同時APP提供者又需建立監督機制,審查經手訊息內容,如發現違法或違規情形,應按情節輕重,處罰使用者,供應商有權先發出警告,繼而限制程序功能和暫停更新,最後關閉賬戶。此外,還要紀錄使用者日誌資訊,並保存60日。

而針對使用者個人資訊及合法權益保護,《規定》明確要求,APP提供者收集、使用使用者個人資訊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資訊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用戶同意。依法保障用戶在安裝或使用過程
中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未向用戶明示並經用戶同意,不得開啟收集地理位置、讀取通訊錄、使用攝像頭、啟用錄音等功能,不得開啟與服務無關的功能,不得捆綁安裝無關應用程序。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昨日發布《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加強對APP的監管。 (互聯網圖片)


APP 商店有審核義務
由於用戶大多是通過應用商店下載APP,對於APP 商店平台,《規定》要求商店平台需在上線運營30天內向所在地的省級網信辦備案,並對APP提供者進行「真實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審核,對違規的 APP提供者視情形「採取警示、暫停發布、下架應用程序等措施,保存紀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規定》要求APP商店平台需在上線運營30天內向所在地的省級網信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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