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交通事務局前運輸管理處處長盧毅華在庭上否認受賄,對於被指透過旅行社分 41次將 200多萬元轉移到內地,盧毅華表示這些錢不完全是他的,多次帶來澳賭博的朋友到旅行社滙錢到內地,自揭介紹人參與外圍波的回佣,並幫在酒吧工作的內地朋友制造穩定的入息紀錄。
被指以 10萬元獲得價值 77萬元的兩地牌,盧毅華表示受賄控訴不正確,所支付的 10萬元是訂金,由於交易手續未完成,至今未能按合同支付餘額。他又否認利用他人名義在湖南購置 1個單位,以及否認獲贈泊車卡免費使用公共停車位。對於在辦公室內搜出多件金器,盧毅華解釋擺放金器是聽從風水師金能生財的建議,而金器是以個人收入購買,沒有申報是由於每件金器的價格不足 500薪酬點。 (謝娜娜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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