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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紀准照 房局已批四千二百五十一個

2016-07-02 06:30

【本報訊】為期三年的、規範從事房地產的中介業務的臨時准照有效期至昨日失效,不得續期。截至本月二十七日,房屋局批出四千二百五十一個房地產經紀准照,其中,二千四百四十五個申請曾持有臨時准照。房屋局也批出一千三百八十一個房地產中介人准照,其中,九百一十一個申請曾持有臨時准照。
中介人准照批出一千三百八十一個
對於有地產業界認為,政府的處罰太重,房屋局准照及監察廳廳長鄭錫林表示,現時是根據《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的規定進行監察。至於是否太重,要聽取社會和業界的意見。他也指出,完成及通過房地產中介業務職業技能考試後,可即時帶齊文件申請准照。
昨早到房屋局申請房地產經紀和房地產中介人准照的市民表示,現時的營業情狀真的很差,可以說是沒有生意,但對樓市仍有信心,相信會轉好。雖然有憂慮,但仍會繼續下去,因為,在這行業內已工作幾十年。她又認為,辦理准照的手續麻煩。並覺得,准照有效期應由三年延長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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